迪放學回家後跟我說
他今天忘了帶帽子
所以被老師罰寫 100 遍
" 喔 ! "
他見我沒什麼多餘的反應
接著問
你覺得罰寫100遍 " 有意義 " 嗎
其實我只簡單回答 " 喔 "
是我在想如何回應他
讓這件事變得有意義
沒想到他已經先問我了
原先我也覺得用這樣的處罰方式
很老套沒什麼意義
但他這樣一問
我希望事情有些不一樣的發展
而且是朝 " 正向 " 的發展
或許是我有這樣的想法
突然靈光乍現回答說
事情的 " 意義 " 是我們 " 給它 " 的
或許你覺得罰寫100遍很浪費時間
但是如果因為罰寫這 100 遍
讓你以後都不再忘記帶東西
那這 100 遍就 " 太有意義 " 了
可是如果寫了 100 遍
你還是沒記得帶東西
那這 100 遍就真的沒意義
而且浪費時間
所以說一件事有沒有意義
是由你自己決定
你讓它有意義
它就會有意義
你讓它沒意義
它就會沒意義
所以說 " 你 " 是真正的 " 決定者 "
是真正的 " 主人 "
我ㄧ口氣說了這麼多
也不管迪懂不懂
但從他的眼神
我知道他聽進去了而且認同
因為他說
我要讓罰寫 100 遍
變得有意義
而且罰寫 100 遍也可以讓我練字啊
. . . . . . . .
我想
迪還是會忘東忘西
但是
我希望
以後他碰到事情
會有不同的思維
不會只是抱怨
或老是跟著別人起舞
我相信
做自己的主人
樂觀開朗多正面思考
" 好運會常常降臨在我們身上 " 的 ~~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