迪放學回家後跟我說
 他今天忘了帶帽子
 所以被老師罰寫 100 遍

 " 喔 ! "
 他見我沒什麼多餘的反應
 接著問
 你覺得罰寫100遍 " 有意義 " 嗎 

 其實我只簡單回答 " 喔 "
 是我在想如何回應他
 讓這件事變得有意義
 沒想到他已經先問我了

 原先我也覺得用這樣的處罰方式
 很老套沒什麼意義
 但他這樣一問
 我希望事情有些不一樣的發展
 而且是朝 " 正向 " 的發展

 或許是我有這樣的想法
 突然靈光乍現回答說
 事情的 " 意義 " 是我們 " 給它 " 的
 或許你覺得罰寫100遍很浪費時間
 但是如果因為罰寫這 100 遍
 讓你以後都不再忘記帶東西
 那這 100 遍就 " 太有意義 " 了

 可是如果寫了 100 遍
 你還是沒記得帶東西
 那這 100 遍就真的沒意義
 而且浪費時間

 所以說一件事有沒有意義
 是由你自己決定
 你讓它有意義
 它就會有意義
 你讓它沒意義
 它就會沒意義
 所以說 " 你 " 是真正的 " 決定者 "
 是真正的 " 主人 " 

 我ㄧ口氣說了這麼多
 也不管迪懂不懂
 但從他的眼神
 我知道他聽進去了而且認同
 因為他說
 我要讓罰寫 100 遍
 變得有意義
 而且罰寫 100 遍也可以讓我練字啊 
 . . . . . . . . 

 我想
 迪還是會忘東忘西

 但是
 我希望
 以後他碰到事情
 會有不同的思維
 不會只是抱怨
 或老是跟著別人起舞
 
 我相信 
 做自己的主人
 樂觀開朗多正面思考 
 " 好運會常常降臨在我們身上 " 的 ~~~
 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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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ndyStyl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